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4年从乙手中买房,证件齐全,有买卖协议但未过户,而且乙买房时也未过户,房证上仍是丙的名字。现在丙拒绝办理过户手须,本人手中有乙丙的买卖协议,本人与乙的买卖协议以及所有证件,可以走法律程序办理过户吗?

2018-12-26 01: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发生纠纷前对买方建议:
    1、可以在合同中加重卖方的违约责任,使其不敢轻易反悔。
    2、购房人在签了合同、付了定金或首付款之后,可以通过房屋所有权预先登记将房产证先期“预订”下来。五到十个工作日即可办妥。买卖双方除了身份证、房产证、网上签约的购房合同原件,还要带上双方关于预告登记约定的原件。
    (二)发生纠纷后买方的应对措施:
    1、找个专业的二手房纠纷律师,无论是在纠纷前的法律风险防范还是发生纠纷后的解决,都能给你宝贵的意见
    2、先审查合同效力,如果可能存在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情况,积极准备应诉
    3、如果合同有效且能继续履行,考虑自己的诉讼请求:是要房为目标还是不要房要赔偿
    4、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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