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转让协议公证手续

2021-03-15 15: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以往我国粗放式的宅基地管理模式强调宅基地通过分配和审批而取得,随着土地改革的推进,宅基地也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这大大地提高了宅基地的利用效率。那么宅基地转让协议公证手续要如何办理呢?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转让协议公证手续

  一、宅基地转让协议公证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第需要由乡镇政府审批核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将宅基地转让后,可以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对外声明宅基地使用权已转让,使交易更具有安全性。对宅基地转让协议进行公证需要携带宅基地转让协议、身份证件、其他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据材料等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协议的公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变化

  以往的政策与法律强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根本出发点在于稳定土地管理秩序,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居住权。

  现在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发生了变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三、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户”是农村自然户而非农村承包经营户,“一户一宅”不再是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而是一户拥有一处住宅。宅基地的分配体现了严格的身份属性,农村村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内申请宅基地,而不能到其他乡村内申请宅基地。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确保每户农民都能得到一处安身之处,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民心,符合人们朴素的公平观念,也实现了农村基本的社会保障。

  以上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关于涉及到宅基地的一系列制度问题,各地都在实践中进行进一步的探索,期待早日形成成熟完备的立法,既能保障农民的权益又能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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