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出租房,12/1日,因是双休日,早上8点半出门,14点半回来,发现房门被换锁,及时通知二手房东,房东将门弄开,发现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台,现金400元,三星手机一部,玉镯,皆被盗,且房间翻得底朝天,且我与二手房东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只有一个收据,这整栋楼都没有安防设施,二手房东老夫妇在进口处看管,且据他们反应,没有发现有人背东西出去,根据此情况,二手房东是否有赔偿的责任?(二手房东及时报案,并且我已去派出所立案)

2018-12-26 06:5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
      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 :
      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
    这种公房承租关系,具有福利的性质,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民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发生争议。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第3款、第4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 担保合同是要式合同,未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担保合同,会对其效力造成影响。
    担保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物的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担保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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