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后不到一个月,我说我从公司离职就没拿过工资,以前不知道没拿过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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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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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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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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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