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合同后,第三次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之后几个月,公司停止支付工资,结束劳动合同,经过员工大会,决定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4 08: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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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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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与员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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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期即可走人,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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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