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6年进入单位,一直没买社保。现在离职申请已经批了。还有当时签的合同没有给我一份。先问下这样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具体怎样去做。

2018-12-26 17:5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自愿申请辞职,那你现在只能要求公司给你补交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其它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为由辞职,你除了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
    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以保障自己权益。
  • 社保买不了有几种原因:
    1、强制的,就算你不交,你单位的部分也得交,单位一般不会让你不交的。
    1、一般社保从签合同的时候就要办理,而合同应该是进公司就签的。而不是要到你转正后在签。5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2、每年会有对账单寄给你,上面会显示你的养老、医疗的户额。你也可以让你们人事帮你粗略算一下。或者去劳动局,应该有查询机。
    3、缴费比例一般为公司:养老20% 医疗8%工伤
    0.8~
    1.5%失业2%生育
    0.8%。个人:养老8%医疗2%失业1%大病保险10元。具体看你所在城市。
    4、公司将社保金额扣除,再给员工缴纳的
    5、新单位可以交,但是断了的话,对医疗有影响,医疗只要一断而又不补交的话前面的就全部作废。
    6、退休的时候可以提现,但建议你别这么做,因为只能提出个人交的部分。
    7、外省不可以用。在外省也可以继续交,但是要把你现在的社保办理转移接续,转到外省去。
    8、不缴费,社保卡里的钱就不能用,没有违约金,除非你们公司有特别规定。没有年龄限制,社保一般教导退休年龄(男60女50~55)哪怕过了退休年龄也可以继续缴纳,只要申请。(社保一般需缴纳15年以上方可办理退休,不足则补足余款,或提现不办理退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6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按照本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47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1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补偿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8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之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算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综上所述,根据司法原则劳动者享有如下权利
    1、要求用人单位补缴1年零10个月的社会保险
    2、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单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限1年零10个月的经济补偿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4、如果对方不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发起诉讼
  • 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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