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不住院每次复诊路费怎么报销?

2021-03-16 07: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材料:《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 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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