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律师好,请教您一个问题,两个人没有任何经济纠纷下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的债主拿着日期是离婚前的欠条找另一方索要,而另一方根本不知道欠钱(即欠条)之事,请问,另一方有义务偿还么

经济犯罪
2018-12-26 20:2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人或同事向双方主张权利,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偿还之后,还款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但如果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另一方也没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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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经济纠纷,债主雇人用匕首强行将债务人带走,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8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债主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同案共犯,依法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附:《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
    一、《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您好!1有欠条或借条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或借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2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3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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