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只约定可转租但要支付出租人一定赔偿金,在实际中是转让铺面租赁权且事先征得了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吗?承租人可以依据转让不是转租的理由拒绝支付赔偿金吗

2018-12-26 20:3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自己的房屋作为出租人需要注意的事:
    一、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二、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房屋业主在租房时一定要房客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同时还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间内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或者干脆卷东西逃跑的情况发生。
    三、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处理方法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 房屋租赁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转租协议。
    1、甲方将 县 街 号商住楼(整楼)产权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乙方承组后需报经物业公司批准后自行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现有结构,装修发生的责任事故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支付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责任、事故及各种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和支付(含水电费和物管卫生费等)。
    4、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门窗及其它设施造成的损失必须由乙方负责修复。
    5、甲方必须付清原租赁所有应该缴纳费用后再将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
    6、转让费为 元包干。包括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的租金和现有设施转让费,现有设施归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
    7、转让期限: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8、乙方承租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转让其他人经营。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转让费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因契约条款未明确部份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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