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7月10日在我以前的公司离职,但离开时没没有打招呼,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说我走的时候没有打招呼,属于旷工,旷工一天等于扣三天工资,现在等于工资扣完了,我想请问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您好,现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相关诉讼,要求支付工资,但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