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住房屋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我结婚,想将其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我的名字上,我和我爱人的户口都在不在本市,请教如何办理?谢谢

2018-12-27 04:0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房屋的所有人就是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该房内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他们可以主张居住权,问题出在这里。你不处理该房产,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要出卖房房屋事情就来了,他们不同意迁户口,卖房就碰到麻烦了。
  •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没有户口本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持户口证明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或找到《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都由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保管登记表),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身份证的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用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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