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五月份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做私人贷款的,帮我做了三个小额贷款,当时跟我说那些钱还一个月就不用还了,都是不上征信的,他从中提走了多一半的钱。现在也找不到他人了,小贷公司那还不上,总找我,我该怎么办,另外他还出钱用我名字去买了辆车,然后又去办的车手续抵押贷款,后来又把车抵押出去了,这个我一分钱没拿,人贷款公司也找我要,我该怎么办

2018-12-27 06:2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借了一笔小额贷款,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还上,那么平台会附加一份逾期费用或者是违约金。这样在后面还款的时候不仅需要还上前面的本金利息,还要加上违约金,无疑让还款压力更大,得不偿失。
    虽然小额贷一般借款较少,但如果金额较大的话,可能会被借贷公司起诉,然后可能查封你的资产,这样你的资金被冻结,对你生活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 物抵合同的登记手续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
    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 债务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关于贷款的相关问题,需要注意,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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