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入职猎聘网,签订劳动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每月保底2800元,七月份转正后保底工资3000元。入职级别L3,工作内容:拉新(帮人选填写简历)。但是到了七月底公司突然在没有给我们正式培训的情况下让我们做L4(帮人选推荐新的工作机会)的工作,但是工资是按照原有L3级别发放的(L4级别是会上调400元的)。9月29日我的主管穆冬莹告诉说我的话术不合格被公司的质检查到让我主动离职,我告诉她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是额外补偿一个的工资。她无话可说,此事不了了之。此后我找过我们经理姜蕊求证此事,经理表示没这回事,公司不会随便辞退员工的。也就是说让我主动离职是主管穆冬莹弄虚作假的个人行为!9月份我的工资被无故克扣了900元,主管穆冬莹曾经在工作群里说过原文是:@所有人我在重申一遍 日常工作的表现是会计入最后的KPI综合打分的 我会根据大家这个月的表现给大家客观打分 自己钱少1.业绩不好2.表现不好 也就是说,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全凭一个小主管的心情和好恶。在后面的日子里,我依然拿着L3级别的工资干着L4级别的工作,主管穆冬莹也未再我以后的工作中给予我帮助与培训。11月30日人事赵宏让我主动离职,说我10月11月两个月的话术仍然不合格,还将被每月克扣900元,让我主动离职,并且天天逼迫我在一份认罪书上签字,我不认可,直到11月3日我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基于以上公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我希望得到如下赔偿,愿得到仲裁的支持!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赔偿代通知金一个月计2800元。

2.违法接触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给予我两个月工资的赔偿。计2800×2=5600

3.对于9月 10月 11月三个月每月克扣的900元进行退还,计2700元。

请问这样写对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7 07:4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满即为拟转正的时间。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结算工资。
  •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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