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当初去工作签了合同他说试用期15天如果试用期内离职要给他1000块钱这合理吗

2021-03-19 04:2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是算在劳动合同时间内的。而且试用期的长短也并不是完全由企业说了算,双方可以协商,而且劳动法中也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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