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的公司没有签约。我退休了。三十天后不批评我,也不给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1-03-19 12: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你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给工资。
  • 你好,对于工资拖欠,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