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公司工作一年半,老板一直按试用期发工资。。。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3月,这个转正的差价有办法追回不?法律上有没有一个转正和试用之间的差价的范围?

2021-03-19 13:3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可以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如果用人单位不辞退的,视为符合录用条件,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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