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二婚,女方要求房子,公婆没办法,只能给老两口的住房过户给了小叔夫妻,这刚四五年,女方要离婚,要分房,这个房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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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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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是婚前,是否有约定为男女双方共有,不然就是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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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名下的房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如果女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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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