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请公司一位员工面试的时候谈一个月试用期,但是试用期过了,感觉还是需要观察一下,想把试用期延长一个月。这合法吗?

2021-03-20 16: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社保是必须应该交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单位不缴纳社保,处罚如下:
    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 单位不可以对试用期随意延长,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不合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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