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工,公司合同与实际情况完全不一致,欺骗工人的知情权,提前去的话扣除工资的30%是不合理的,15天前退休没有工资是不合理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记载15天前退休必须提前一周报告,上司说明15天退休扣除15天的工资,没有休假,和合同完全不一致。

2021-03-20 21: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 病假扣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请病假一般情况下是不扣工资的,正常的病假都会按照平常来发放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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