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满,公司以迟到审查不及格为理由不更新合同,与人事商量,为什么其他同事没有处理,人事回答说其他员工口头警告,正好合同期满,公司不想更新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1-03-21 04:2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那么新单位同时接受员工,但是因为劳动关系的主题发生改变,单位应该和员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以此员工不愿意更改内容,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可以赔偿三万元工资
  •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情形,你可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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