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竞争限制协议中有竞争限制条款,但没有明确记载补偿金。这个敬业限制条款有效吗?根据是使命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1 10:11: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额、违约金额都需要双方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竞业限制是一种对员工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公司因各类原因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一般竞业禁止条款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必担心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后,不能再进入同一行业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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