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全责,住院医疗期间对方是否应垫付一部医疗费(交通事故后我报警的救护车也是我报的前期住院费我交的,现在我住院治疗没有经济来源了,请保险公司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让交警事故科出示垫付通知书,交警事故科交拒绝出示垫付通知书还说他没有了这处理责任了我请问他们的做法对么
-
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法律上肇事司机是没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的,如果在没有经过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垫付了医疗费有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如果被害人家庭确实经济困难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