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还在一家医疗器械厂工作早已7-八年了,因为各个方面缘故,因此我还在5月5号那一天明确提出离职,但是领导干部没批,说些什么要干得月末才可以走,一般要提早申请办理辞职,不然按自动离职算一分钱也没有,我当日回家了以后就不去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4四月份薪水还能取得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员工辞职程序,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