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餐厅工作,快一年了。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而且,每天工作时间超过9小时,每周休息1天,没有加班补贴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1 14:5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每周工作六天,如果每周总工作小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十小时,那么超出的部分应当算加班。
  • 每周上六天班不算加班,没有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法》第36条、第39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了企业可以实行的“工时制度”,包括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和其他工时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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