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上班的时候发生了工作上的事故,公司没有给他买工作上的保险,但是有意外的保险。现在申请意外保险的时候,那个保险业务员希望我们协助调查。也就是说,在事故中发生的事故中,请意外保险。我认为这样的话,今后申请工作上的认定会发生冲突吗?公司不认为这是工作上的事故,不是发生了事故吗?因为我们申请意外保险的时候说是事故发生的

2021-03-21 14:5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项目各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下达的一个月左右完成赔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辞职后赔付;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买了商业保险,具体的理赔建议咨询承保的保险公司;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 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意外受伤,用人单位是承担赔偿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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