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受伤丧失了劳动能力,要终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吗?

2018-07-19 16:0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的终止问题,硬蛋结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已经终止,因为工伤保险是企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的,退休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所以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但是,实际情况中存在,劳动者退休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并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是应当,该员工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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