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人,在工厂工作,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每天结算的,部下的工人因公受伤,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2 01:3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在工伤保险基百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职工在工地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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