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餐饮店工作了将近一个月。我不想工作。怕店里不支付工资怎么办?。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直接上班的类型。能给我工资吗?我需要做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2 11:0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工资应当据实发放。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第二个月起算至一年的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加此号码微信详询。
  • 你好,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等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拿回工资。您现在工作多久了,公司给您交社保没?现在老板对发工资是什么态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