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株洲市XX企业签署的房产租赁合同书,如今想转租房出来,别人叫我给,六个月房子房租的合同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合理合法

2021-03-22 11:2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现在就让对方带你到原出租方那里办理转租手续,如果原出租方同意转租且保证到期后按原租赁条件与你续约的话可以签,否则你需要考虑风险.
  • 对方已经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