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先生是09年买的房,顶楼,12年才刚装修入住就发现楼顶漏水,后向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刚开始借口说房屋维修工人不做了,暂时没人修,但并没有说不维修,就这样一直拖到了13年春节后再找物业,他们就说房屋漏水不归他们管,他们已经帮王先生向开发商反映情况了,开发商的说法是房屋已经超出了保修期他们不管了,要是王先生不服气就向房管局反映。

过了保修期房屋应质量问题出现漏水开发商真的一点责任也没有了吗?王先生该怎么做?

2018-12-28 10: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房子过了保修期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卖家对产品的保修期也就一两年,过了这一两年可能因为使用原因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卖家有可能不再对产品进行保修。但是,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不要六神无主,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
    如果是因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发展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
      所以,保修期有多长,从何时算起都是我们首先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交房前一年,更应该关注一下房屋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房屋质量缺陷,首先确定属于何种问题,然后马上找开发商要求处理。
    同时,应记明因为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比如地板翘起、瓷砖开裂,维修前向开发商讲明,便于之后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房子过了保修期,和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为了避免吃大亏,最好是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忙处理。
    毕竟,房子可是一大笔财产,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解决不了争议,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大损失。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根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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