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徐律师您好:

???我朋友贷款买车,他找了家担保公司,但是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便和我签了反担保合同。但是在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为5年,自全部还清贷款日起。?

?请问这个保证期是不是有问题呢?

另外,此反担保合同应该在担保合同(主合同)和贷款合同之前签定吗??

2018-12-28 12:3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合同范本

      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 第一条 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  
    (二)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  
    (三)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
  •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
    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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