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四年了。我现在怀孕四个月了。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所以现在停产了。现在公司想和我商量解除劳动合同。你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8: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怀孕期至哺乳期的工资、赔偿金6个月工资。
    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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