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最初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7月31日进公司,12月31日进公司。但是,只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其他的还没有支付。一直拖欠着。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8: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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