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一岁三个月时我和妻子离婚调解,小孩归我抚养(协议书有标明),立在离异一个多月,可近期忽然她们把小孩强制夺走,可能是要想小孩的孩子抚养权。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我不愿意舍弃还用的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21-03-24 06:2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争取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处理,具体来说不到两周岁的孩子一般考虑抚养权归女方,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具体情况建议详述。
  • 你好,可以协商争取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