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加工厂干了一个月了,想辞职老总没批 说要做一年才可以走,否则就不给薪水。入厂没签订合同,沒有工作服,厂牌这类的。我找劳动部门有什么用?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06:2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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