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又一个情况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在信用社贷款20万元,到现在快一年了,已经有三四个月没有还利息了 马上到期了,现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信用社起诉我们,我们会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包括我自己。

2018-12-28 14:0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民间货款年利率不超过24%为合法.
    如到期未还借款,债权人不能自己变卖,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拍卖抵押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信用社提前还贷什么手续:
    1、申请人带上还款账户、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工商银行办理网点进行办理。
    2、在工商银行办理网点对申请人资料的审核过程中,不存在必须提前预约的强制规定。
    3、2016年工商银行提前还贷每年最多一次。
    4、提前还贷金额:工商银行规定必须是月供的六倍以上。比如,申请人的月供为2000元,如果要办理提前还贷,则必须达到2000元×6=12000元才可以。
    5、提前还贷有无违约金,要看房贷按揭者当初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有约定则支付,没有约定则不需要。
    6、工商银行提前还贷目前有3种方式。一次性还清;还一部分,月供不变,还款年数减少;还一部分,年数不变,月供减少。具体还款情况以贷款支行规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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