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父母已过世,留下的房子,由我们继承;请问这属于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以后有什么我可以分得一部分吗?谢谢。

2018-12-28 14:4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已经起诉离婚了 那就等法院判决吧 对于房屋这块 你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 要求对方补偿 继承的财产 没有明确说明给他个人的 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债务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系男方个人挥霍赌博等 小孩的抚养权这块 看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的话 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包括精神赔偿 并且多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