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0女2010年被车撞了左脚膝盖骨折神经损伤导致不能正常走路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那赔偿怎么算?另外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还有超市关门导致的直接损失,重交通事故开始到结束那些打的的车费怎么算?处理后的还有一段时间的医疗护理怎么算?急!急!急!

2018-12-28 15:3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 可以主张原来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若医院承认自己有过错,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确定医院责任一般情况下需做司法鉴定。 本律师专业承办各类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需帮助可将病历资料复印后邮寄给我,审核后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