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主去世,是否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更换承包人?

2021-03-24 19:0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是你母亲去世,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或者其它的协议,由于你姑姑和她儿子不是法定继承顺序里的人,所以,如果第一顺序有人的话,就让第一顺序进行继承,其它人无权要求继承。
  • 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可以分得的份额是适当的遗产,至于遗产的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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