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登记后,男方给女方一万一彩礼钱,女方父母花了七千多块买了家电作为嫁妆,男方又为女方买了六千多元的首饰,离婚时,男方不同意女方带走任何家电首饰,女方能要回什么?

离婚
2018-12-28 17:5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相关问题。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孩子的抚养费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
    7、男方有外遇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你可以主张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不经乙方同意,另一方是不能过户给其他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