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过期的员工不想继续,可以领以领取失业保险费吗?该员工已经工作了3年,公司同意更新合同,但员工不更新合同,提议1月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吗?谢谢你的回复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07: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给缴纳养老保险,申请劳动仲裁不可以请求失业金赔偿。
    1、离职后,单位未缴纳社保,赔偿如下: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失业保险一般不可以一次性领取。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即以上情况可以一次性领取。
  •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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