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怀孕四个月,想离婚。南方应该有什么补偿?

离婚
2021-03-25 15:3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怀孕可以起诉离婚。《婚姻法》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是孕妇强行辞退的,得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2N。同时怀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的工资应该按照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还有生育报销产生的费用也要争取。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二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