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日假期上班前一天晚上被解雇,没有支付假期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计算工资,可以请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19: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条【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三条【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支付三倍工资,即:加班费=月薪÷
    21.75×3。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按1:3的比例支付加班费,双休日允许调休,未调休按1:2的比例支付加班费,其它时间加班按1:
    1.5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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