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温州的一家餐饮店工作,中途缺勤一天扣除700元以上,现在退休扣除500元的训练费。劳动合同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签了字。现在自己去能给我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20: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咨询本律师
  • 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那么你方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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