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人工作了23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缘无故地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该怎么索赔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20:5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 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双倍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一个半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加付一个月工资做代通知金。
  • 根据你的陈述并结合司法实践: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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