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总价113.8万元,首付43.8元(含首付5万),按揭70万,买受人在交房时向出卖人支付最后一笔款,合计114.8万元。价格不对。这个合同能继续吗?

2021-03-26 02:5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是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 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过程时有签订买卖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相关违约的对首付处理规定的,则按合同执行。
  • 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过程时有签订买卖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相关违约的对首付处理规定的,则按合同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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