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超市和零售店是结婚前的男性家,结婚后我自己经营,结婚后买了别的房子,我们结婚9年了,去年我们经营了照明店,超市的妻子经营,我们经营照明店,这期间也有债务,今年又经营了别的店

2021-03-26 06:49: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结婚后退彩礼的主张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2、婚前购买的财物为婚前个人财产;
    3、6万元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应折价分割;
    5、房屋为婚前财产,产权归你,对方可主张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双方归还总额)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分割,对于举证如责任分配,应首先由对方(主张增值分割一方)对证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额负举证责任,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增值额进行评估鉴定,你所列举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有限。
  • 婚前买房的债务,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现在要离婚,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无法分割不了,那婚前的债务是可以追讨的,婚后偿还债款的一方由于无法获得房屋的分割部分,则可以依法请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 你好,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等书面证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来证明借贷事实。
    2、不必等到离婚再起诉,那时候涉及离婚的财产分割会比较繁琐,可以现在起诉离婚。
    3、伪造委托书与支付债务没有关联性,即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4、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原因是基于夫妻关系,对外具有代表效力。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免费咨询或面谈。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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