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商店工作已有十几个人了。 途中,有家店是上司夫人经营的营业执照,为了转让店在别的市场开了店。 这次以上司自己的名字作为经营许可证,之后在别的店里继续工作。 上司每年在合同上签字的是一式两份,但是不做工人。 而且在合同书上写着社会保险作为经济补偿。 我在想现在退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4 14:4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体工商户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缴纳营业税。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 你好,可以未交社保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补交社保!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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