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建筑国有企业作为基层管理员,想做好工作,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但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必须支付相当2个月的工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7年,从工人开始,公司还没有补偿。这样处理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09:3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其他损失等。
  • 6您好,请问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