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生病住院期间,劳动合同过期的公司不继续合同。1、解除合同是否应继续到治疗期结束。2、治疗期间和医疗期间有什么区别,医疗期间是多长3、家庭应该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16: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由此可知,在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行为,须支付赔偿金。

  • 1、企业不续签合同,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你可主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企业应该购买住房公积金,可要求单位补买
    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庄律师提供诉讼策略及答辩技巧,恳请法院公正处理。

  • 1、企业不续签合同,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你可主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企业应该购买住房公积金,可要求单位补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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